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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員背景查核在查什麼?

方法 · 

查得到:學歷、任職紀錄、公司登記關聯、公開訴訟。需本人授權或查不到:警察刑事紀錄、信用報告、醫療紀錄


先有同意,才有查核

就業服務法規定,雇主不得要求求職人提供「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」。施行細則把隱私資料講得很具體:信用紀錄、犯罪紀錄、懷孕計畫、背景調查,都在清單上。雇主要拿這些資料,必須與職務目的有正當合理的關聯,而且不能超過必要範圍。

個人資料保護法另外規定,非公務機關蒐集個資要有特定目的,並且符合法定事由之一。背景查核最常用到的兩個事由:當事人同意,以及資料取自一般可得的來源。

所以一份站得住的背景查核,有兩個前提:職務確實需要,候選人知道並且書面同意。

查得到的

需要本人授權的

只有本人才拿得到的

常見問題

可以不告訴候選人就先查嗎?
公開來源的資料,例如公司登記與公開裁判,屬於一般可得來源,但當事人有權要求停止處理。向前雇主或學校查證則一定要有本人同意。所有項目事先取得書面同意,可以避免後續爭議。
雇主可以要求候選人提供良民證嗎?
可以要求本人提供,但犯罪紀錄屬於隱私資料,雇主要說得出這個職務為什麼需要,例如經手金錢、進入他人住宅、照顧未成年人。一般行政職務要求良民證,可能被認為超出必要範圍。
查到履歷不符,然後呢?
先確認是筆誤還是刻意。查證結果與候選人填寫的內容並列,附上來源回覆,由雇主判斷。是否影響聘任,以及已聘任者能否終止契約,牽涉勞動法規,建議與律師討論。

背景查核公開資料

其他洞察

這一篇如果講到你手上的案子,直接說情況,我們會先判斷查不查得到、要多久、怎麼計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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